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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寧波市鄞奉片區HS17-03-12地塊、HS17-03-14地塊土壤修復項目效果評估報告》主要內容公示
一、基本情況
項目名稱:寧波市鄞奉片區HS17-03-12地塊、HS17-03-14地塊
土壤修復項目
項目地點:位于寧波市海曙區,地塊東側緊鄰奉化江,南側緊鄰環城南路,西側緊鄰鄞奉路,北側靠近3-11地塊
業主單位:寧波市海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
施工單位:湖南平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
監理單位:浙江環科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/嘉海巨信建設有限公司
效果評估單位:寧波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
工程規模:寧波市鄞奉片區 HS17-03-12 地塊、HS17-03-14 地塊占
地面積共計 73000 平方米,涉及污染面積約 27143 平方米,污染土壤總方量約為 77629.18 立方米
修復技術:化學氧化技術及工業爐窯協同處置
未來規劃:根據規劃文件,HS17-3-12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(R2),HS17-3-14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商業服務業用地(B1)。
二、報告編制主要內容
寧波市鄞奉片區HS17-03-12、HS17-03-14地塊位于寧波市海曙區,距離寧波火車站約2公里,地塊東側緊鄰奉化江,南側緊鄰環城南路,西側緊鄰鄞奉路,北側緊鄰規劃道路。HS17-03-12和HS17-03-14用地面積分別為67062.3m2和5598.9m2,總面積約72661.2m2。3-12地塊中心點GPS坐標大致為:29°50′45.04″N,121°31′37.75″E;3-14地塊中心點GPS坐標大致為:29°50′39.98″N,121°31′43.93″N。我院通過資料回顧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、概念模型更新、現場采樣分析等環節,對寧波市鄞奉片區HS17-03-12地塊、HS17-03-14地塊土壤修復項目開展了驗收評估,得出如下結論:
(1)本次效果評估工作根據土壤修復施工進度,采用分批次評估的方式進行。其中我院負責制定各批次的評估方案、監督現場采樣并根據檢測報告出具評估結論,浙江中一檢測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現場分樣及檢測分析工作,寧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、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負責質控樣品的檢測分析工作。
(2)本次修復工程于2021年7月26日正式施工,于2022年10月26日竣工,共歷時276個日歷天,實際完成污染土壤修復量78869.56m3,完成率為101.6%。
(3)經我院資料審查、現場踏勘,并與監理單位、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的訪談,施工單位于修復施工期間均落實了廢氣、廢水、噪聲和固廢等環境保護措施,且施工期大氣、噪聲和廢水的監測結果均為合格。
(4)自2021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,我院依次對場界無組織大氣、化學氧化土壤、潔凈土、污染土清挖區、沖洗后建渣和潔凈區開展了驗收采樣,根據檢測結果可知,基坑土壤、異位化學氧化后土壤、建渣均有超標,施工單位通過超挖、建渣沖洗、土壤二次修復等處理后,經二次效果評估檢測,各項評估內容均達到修復目標值及評估標準。潔凈區及環境檢測各項指標均未超過評估標準,潔凈區受二次污染的影響甚微,修復工程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。
綜上所述,本地塊污染土壤均達到修復目標值及評估標準,修復效果評估結論合格,地塊修復后污染物濃度滿足居住及商服用地開發要求。
公示起止時間: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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